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188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11 月 27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1882號聲 請 人 李浩淇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 年度司催字第145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 年11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7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蒨儀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7 日書記官 謝淑芬 ┌───────────────────────────────┐ │附表: 103 年度除字第1882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票號碼 │種類│張數│股數│ ├──┼────────────┼──────┼──┼──┼──┤ │0001│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股票│1 │1000│ ├──┼────────────┼──────┼──┼──┼──┤ │0002│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股票│1 │1000│ ├──┼────────────┼──────┼──┼──┼──┤ │0003│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股票│1 │1000│ ├──┼────────────┼──────┼──┼──┼──┤ │0004│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股票│1 │1000│ ├──┼────────────┼──────┼──┼──┼──┤ │0005│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股票│1 │1000│ ├──┼────────────┼──────┼──┼──┼──┤ │0006│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股票│1 │1000│ ├──┼────────────┼──────┼──┼──┼──┤ │0007│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股票│1 │1000│ ├──┼────────────┼──────┼──┼──┼──┤ │0008│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股票│1 │1000│ ├──┼────────────┼──────┼──┼──┼──┤ │0009│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股票│1 │1000│ ├──┼────────────┼──────┼──┼──┼──┤ │0010│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0NX00000000│股票│1 │1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