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197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12 月 24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1975號聲 請 人 陳美枝 訴訟代理人 劉永富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152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11月28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4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汪曉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4 日書記官 黃瓊滿 ┌─────────────────────────────────────────┐ │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1975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股 數│備 考│ ├──┼───────────────┼─────────────┼────┼───┤ │0001│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92NE0000000-0 │10000 │ │ ├──┼───────────────┼─────────────┼────┼───┤ │0002│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92NE0000000-0 │10000 │ │ ├──┼───────────────┼─────────────┼────┼───┤ │0003│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92NE0000000-0 │10000 │ │ ├──┼───────────────┼─────────────┼────┼───┤ │0004│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92NE0000000-0 │10000 │ │ ├──┼───────────────┼─────────────┼────┼───┤ │0005│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92NE0000000-0 │10000 │ │ ├──┼───────────────┼─────────────┼────┼───┤ │0006│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92NE0000000-0 │10000 │ │ ├──┼───────────────┼─────────────┼────┼───┤ │0007│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92NE0000000-0 │10000 │ │ ├──┼───────────────┼─────────────┼────┼───┤ │0008│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92NE0000000-0 │10000 │ │ ├──┼───────────────┼─────────────┼────┼───┤ │0009│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92NE0000000-0 │10000 │ │ ├──┼───────────────┼─────────────┼────┼───┤ │0010│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92NE0000000-0 │10000 │ │ ├──┼───────────────┼─────────────┼────┼───┤ │0011│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92NX0000000-0 │68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