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42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3 月 27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429號聲 請 人 蔡豐隆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年度司催字第197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1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7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曾益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7 日書記官 王人俊 ┌───────────────────────────────────────────────────┐ │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429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01│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79NX 000000-0 │ │1 │254 │ │ ├──┼───────────────┼──────────────┼────┼───┼────┼───┤ │0002│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0NX 000000-0 │ │1 │38 │ │ ├──┼───────────────┼──────────────┼────┼───┼────┼───┤ │0003│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1NX 000000-0 │ │1 │58 │ │ ├──┼───────────────┼──────────────┼────┼───┼────┼───┤ │0004│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X 000000-0 │ │1 │70 │ │ ├──┼───────────────┼──────────────┼────┼───┼────┼───┤ │0005│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3NX 000000-0 │ │1 │9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