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50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3 月 3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505號聲 請 人 黃陳秀鳳(黃淑玲之繼承人) 代 理 人 黃桂淋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附表所示證券,前經本院102年度司催字第2105號公示催告 在案,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業於民國103年2月20日屆滿,尚無人申報權利,而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已滿後3個月內 ,聲請為除權判決各情,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公示催告卷宗核閱屬實,故其聲請,應予准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31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琪媛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31 日書記官 蔡明潔 ┌───────────────────────────────┐ │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505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0001│華友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78ND-0000000-0 │1 │1000│ ├──┼────────────┼─────────┼──┼──┤ │0002│華友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78ND-0000000-0 │1 │1000│ ├──┼────────────┼─────────┼──┼──┤ │0003│華友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78NX-0000000-0 │1 │90 │ ├──┼────────────┼─────────┼──┼──┤ │0004│台灣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0078-NX-0000000-0 │1 │1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