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77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5 月 16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777號聲 請 人 周金堂 代 理 人 吳守澤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 年度司催字第8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 年4 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16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芳華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19 日書記官 楊茗瑋 ┌───────────────────────────────────┐ │附表: 103 年度除字第777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 │種類│張數│股數│ ├──┼─────────────┼─────────┼──┼──┼──┤ │0001│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79-NX-0000000-0 │股票│1 │200 │ ├──┼─────────────┼─────────┼──┼──┼──┤ │0002│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0-NX-0000000-0 │股票│1 │40 │ ├──┼─────────────┼─────────┼──┼──┼──┤ │0003│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X-0000000-0 │股票│1 │48 │ ├──┼─────────────┼─────────┼──┼──┼──┤ │0004│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5-NX-0000000-0 │股票│1 │72 │ ├──┼─────────────┼─────────┼──┼──┼──┤ │0005│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7-NX-0000000-0 │股票│1 │36 │ ├──┼─────────────┼─────────┼──┼──┼──┤ │0006│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9-NX-0000000-0 │股票│1 │27 │ ├──┼─────────────┼─────────┼──┼──┼──┤ │0007│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90-NX-0000000-0 │股票│1 │21 │ ├──┼─────────────┼─────────┼──┼──┼──┤ │0008│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92-NX-0000000-0 │股票│1 │44 │ ├──┼─────────────┼─────────┼──┼──┼──┤ │0009│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94-NX-0000000-0 │股票│1 │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