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1 月 29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9號聲 請 人 施建彬(即施正雄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 年度司催字第156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 年12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29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芳華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5 日書記官 楊茗瑋 ┌────────────────────────────┐ │附表: 103 年度除字第9 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 數│股數│ ├──┼──────────┼───────┼───┼──┤ │0001│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84ND0000000-0 │1 │1000│ ├──┼──────────┼───────┼───┼──┤ │0002│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 │1 │240 │ ├──┼──────────┼───────┼───┼──┤ │0003│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 │1 │240 │ ├──┼──────────┼───────┼───┼──┤ │0004│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 │1 │200 │ ├──┼──────────┼───────┼───┼──┤ │0005│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 │1 │126 │ ├──┼──────────┼───────┼───┼──┤ │0006│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 │1 │42 │ ├──┼──────────┼───────┼───┼──┤ │0007│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 │1 │92 │ ├──┼──────────┼───────┼───┼──┤ │0008│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 │1 │291 │ ├──┼──────────┼───────┼───┼──┤ │0009│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000-0 │1 │111 │ ├──┼──────────┼───────┼───┼──┤ │0010│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89NX0000000-0 │1 │1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