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票字第677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5 月 05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票字第6774號聲 請 人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舒博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艮彤研磨有限公司、翁雅娟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陳明相對人公司艮彤研磨有限公司正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並提出最新公司登記事項變更表。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5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萬蓓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