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9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買賣價金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11 月 27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1986號原 告 賓爵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鄧光淳 訴訟代理人 孫銘豫律師 複 代理人 吳宗樺律師 林佳頻律師 被 告 史建成(本名史正平) 史允平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黃意文律師 李岳霖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5 年1 月11日日上午9 時40分,在本院第21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27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湯千慧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30 日書記官 李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