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65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4 月 3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653號聲 請 人 陳麗珍 代 理 人 蘇煒林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241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3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30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黃愛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30 日書記官 王曉雁 ┌─────────────────────────────┐ │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653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種 類│張數│股數│ ├──┼────────┼───────┼───┼──┼──┤ │0001│國巨股份有限公司│83ND102200-7 │普通股│1 │1000│ ├──┼────────┼───────┼───┼──┼──┤ │0002│國巨股份有限公司│86NX0044306-3 │普通股│1 │400 │ ├──┼────────┼───────┼───┼──┼──┤ │0003│國巨股份有限公司│87NX0067311-1 │普通股│1 │560 │ ├──┼────────┼───────┼───┼──┼──┤ │0004│國巨股份有限公司│88NX0069397-9 │普通股│1 │215 │ ├──┼────────┼───────┼───┼──┼──┤ │0005│國巨股份有限公司│89NX0071082-6 │普通股│1 │152 │ ├──┼────────┼───────┼───┼──┼──┤ │0006│國巨股份有限公司│89NX0072491-1 │普通股│1 │174 │ ├──┼────────┼───────┼───┼──┼──┤ │0007│國巨股份有限公司│90NX0074455-7 │普通股│1 │7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