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96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7 月 14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966號聲 請 人 龎劭桓(即龎武豪之繼承人) 聲 請 人 龎劭寧(即龎武豪之繼承人) 兼 上二人 共 同 法定代理人 甯育華(即龎武豪之繼承人) 上 三 人 住臺北市○○路00巷0號5樓之2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黃宜儀 住同上 上三人共同送達代收人 鄭重 住臺北市○○街00○0號1樓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 年度司催字第309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 年6 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14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宇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14 日書記官 林欣慧 ┌──────────────────────────────┐ │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966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0001│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557-0 │1 │180 │ ├──┼────────────┼────────┼──┼──┤ │0002│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3216-0 │1 │1000│ ├──┼────────────┼────────┼──┼──┤ │0003│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644-1 │1 │3 │ ├──┼────────────┼────────┼──┼──┤ │0004│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1500-5 │1 │63 │ ├──┼────────────┼────────┼──┼──┤ │0005│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2213-6 │1 │9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