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289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9 月 09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891號原 告 李學忠 訴訟代理人 張惠蓉 被 告 藍第國際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增銘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9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藍家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9 日書記官 楊振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