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12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1 月 2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128號聲 請 人 馮玲純(即馮長木之繼承人) 馮維新(即馮長木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163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1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28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詹駿鴻 ┌───────────────────────────────────────────────────┐ │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128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01│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76GD0378186-7 │ │1 │1000 │ │ ├──┼───────────────┼──────────────┼────┼───┼────┼───┤ │0002│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78GD0440715-3 │ │1 │1000 │ │ ├──┼───────────────┼──────────────┼────┼───┼────┼───┤ │0003│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79GD0481181-3 │ │1 │1000 │ │ ├──┼───────────────┼──────────────┼────┼───┼────┼───┤ │0004│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1GD0551848-2 │ │1 │1000 │ │ ├──┼───────────────┼──────────────┼────┼───┼────┼───┤ │0005│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3GD0650381-8 │ │1 │1000 │ │ ├──┼───────────────┼──────────────┼────┼───┼────┼───┤ │0006│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3GD0650382-0 │ │1 │1000 │ │ ├──┼───────────────┼──────────────┼────┼───┼────┼───┤ │0007│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5GD0748937-8 │ │1 │1000 │ │ ├──┼───────────────┼──────────────┼────┼───┼────┼───┤ │0008│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6GD0765325-0 │ │1 │1000 │ │ ├──┼───────────────┼──────────────┼────┼───┼────┼───┤ │0009│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5GX0698547-7 │ │1 │770 │ │ ├──┼───────────────┼──────────────┼────┼───┼────┼───┤ │0010│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8NX0737497-4 │ │1 │175 │ │ ├──┼───────────────┼──────────────┼────┼───┼────┼───┤ │0011│海悅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03914-2 │ │1 │245 │ │ └──┴───────────────┴──────────────┴────┴───┴────┴───┘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28 日書記官 王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