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128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10 月 3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1283號聲 請 人 吳忠河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民國一0五年度司催字第八四0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表所載股票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股票,經本院以一0五年度司催字第八四0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一0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31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洪文慧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31 日書記官 汪郁棨 ┌─────────────────────────────┐ │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1283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0001│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8-ND-0077574-0 │ 1 │1000│ ├──┼──────────┼─────────┼──┼──┤ │0002│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8-ND-0077575-2 │ 1 │1000│ ├──┼──────────┼─────────┼──┼──┤ │0003│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8-ND-0077576-4 │ 1 │1000│ ├──┼──────────┼─────────┼──┼──┤ │0004│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8-ND-0077577-6 │ 1 │1000│ ├──┼──────────┼─────────┼──┼──┤ │0005│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8-ND-0077578-8 │ 1 │1000│ ├──┼──────────┼─────────┼──┼──┤ │0006│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8-ND-0078120-8 │ 1 │1000│ ├──┼──────────┼─────────┼──┼──┤ │0007│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8-ND-0078121-0 │ 1 │1000│ ├──┼──────────┼─────────┼──┼──┤ │0008│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8-ND-0078123-3 │ 1 │1000│ ├──┼──────────┼─────────┼──┼──┤ │0009│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8-ND-0078578-4 │ 1 │1000│ ├──┼──────────┼─────────┼──┼──┤ │0010│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8-ND-0078579-6 │ 1 │1000│ ├──┼──────────┼─────────┼──┼──┤ │0011│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8-NX-0005556-1 │ 1 │500 │ ├──┼──────────┼─────────┼──┼──┤ │0012│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8-NX-0005558-5 │ 1 │500 │ ├──┼──────────┼─────────┼──┼──┤ │0013│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8-NX-0005664-5 │ 1 │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