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47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3 月 3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474號聲 請 人 林詠言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於民國104年12月16日以104年度司催字第2078號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5年3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邱蓮華 ┌────────────────────────────┐ │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474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0001│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D-0026614-2│1 │1000│ ├──┼──────────┼────────┼──┼──┤ │0002│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D-0026615-8│1 │1000│ ├──┼──────────┼────────┼──┼──┤ │0003│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D-0026616-4│1 │1000│ ├──┼──────────┼────────┼──┼──┤ │0004│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D-0026617-1│1 │1000│ ├──┼──────────┼────────┼──┼──┤ │0005│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D-0026618-6│1 │1000│ ├──┼──────────┼────────┼──┼──┤ │0006│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D-0026619-2│1 │1000│ ├──┼──────────┼────────┼──┼──┤ │0007│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D-0026620-8│1 │1000│ ├──┼──────────┼────────┼──┼──┤ │0008│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D-0026621-3│1 │1000│ ├──┼──────────┼────────┼──┼──┤ │0009│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D-0026622-9│1 │1000│ ├──┼──────────┼────────┼──┼──┤ │0010│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D-0026623-5│1 │1000│ ├──┼──────────┼────────┼──┼──┤ │0011│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D-0026624-2│1 │1000│ ├──┼──────────┼────────┼──┼──┤ │0012│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D-0026625-7│1 │1000│ ├──┼──────────┼────────┼──┼──┤ │0013│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D-0026626-3│1 │1000│ ├──┼──────────┼────────┼──┼──┤ │0014│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D-0026627-9│1 │1000│ ├──┼──────────┼────────┼──┼──┤ │0015│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D-0026628-4│1 │1000│ ├──┼──────────┼────────┼──┼──┤ │0016│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80-NX-0000892-6│1 │40 │ ├──┼──────────┼────────┼──┼──┤ │0017│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80-NX-0000296-4│1 │120 │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1 日書記官 鄭舒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