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144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12 月 2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1445號聲 請 人 相信音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勇志 訴訟代理人 王怡驊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114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11月24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8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李家慧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8 日書記官 劉冠伶 ┌──────────────────────────────────┐ │附表: 106年度除字第1445號 │ ├──┬──────┬─────┬──────┬─────┬─────┤ │編號│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 │ │ │ │ (民國) │(新臺幣)│ │ ├──┼──────┼─────┼──────┼─────┼─────┤ │ │相信音樂國際│第一商業銀│ │ │ │ │001 │股份有限公司│行仁和分行│106年6月13日│ 1,041元 │ BN9903757│ │ │陳勇志 │ │ │ │ │ ├──┼──────┼─────┼──────┼─────┼─────┤ │ │相信音樂國際│第一商業銀│ │ │ │ │002 │股份有限公司│行仁和分行│106年6月13日│777,695元 │ BN9903759│ │ │陳勇志 │ │ │ │ │ ├──┼──────┼─────┼──────┼─────┼─────┤ │ │相信音樂國際│第一商業銀│ │ │ │ │003 │股份有限公司│行仁和分行│106年6月13日│ 22,680元 │ BN9903760│ │ │陳勇志 │ │ │ │ │ ├──┼──────┼─────┼──────┼─────┼─────┤ │ │相信音樂國際│第一商業銀│ │ │ │ │004 │股份有限公司│行仁和分行│106年6月21日│360,000元 │ BN9903761│ │ │陳勇志 │ │ │ │ │ ├──┼──────┼─────┼──────┼─────┼─────┤ │ │相信音樂國際│第一商業銀│ │ │ │ │005 │股份有限公司│行仁和分行│106年6月21日│186,979元 │ BN9903762│ │ │陳勇志 │ │ │ │ │ ├──┼──────┼─────┼──────┼─────┼─────┤ │ │相信音樂國際│第一商業銀│ │ │ │ │006 │股份有限公司│行仁和分行│106年6月21日│ 5,822元 │ BN9903763│ │ │陳勇志 │ │ │ │ │ ├──┼──────┼─────┼──────┼─────┼─────┤ │ │相信音樂國際│第一商業銀│ │ │ │ │007 │股份有限公司│行仁和分行│106年6月21日│ 3,203元 │ BN9903764│ │ │陳勇志 │ │ │ │ │ ├──┼──────┼─────┼──────┼─────┼─────┤ │ │相信音樂國際│第一商業銀│ │ │ │ │008 │股份有限公司│行仁和分行│106年6月21日│ 67,649元 │ BN9903765│ │ │陳勇志 │ │ │ │ │ ├──┼──────┼─────┼──────┼─────┼─────┤ │ │相信音樂國際│第一商業銀│ │ │ │ │009 │股份有限公司│行仁和分行│106年6月21日│ 18,073元 │ BN9903767│ │ │陳勇志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