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20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2 月 23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203號聲 請 人 陳世源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 年度司催字第168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 年2 月6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23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靜茹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23 日書記官 林玗倩 ┌────────────────────────────┐ │附表: 106 年度除字第203 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0001│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084ND0012512-7 │1 │1000│ ├──┼──────────┼────────┼──┼──┤ │0002│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084ND0012513-3 │1 │1000│ ├──┼──────────┼────────┼──┼──┤ │0003│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084ND0012514-0 │1 │1000│ ├──┼──────────┼────────┼──┼──┤ │0004│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084ND0012515-5 │1 │1000│ ├──┼──────────┼────────┼──┼──┤ │0005│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084ND0012516-1 │1 │1000│ ├──┼──────────┼────────┼──┼──┤ │0006│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084ND0012517-7 │1 │1000│ ├──┼──────────┼────────┼──┼──┤ │0007│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084ND0012518-2 │1 │1000│ ├──┼──────────┼────────┼──┼──┤ │0008│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084ND0012519-8 │1 │1000│ ├──┼──────────┼────────┼──┼──┤ │0009│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084ND0012520-4 │1 │1000│ ├──┼──────────┼────────┼──┼──┤ │0010│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084ND0012521-1 │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