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73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6 月 3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730號聲 請 人 陳純純 代 理 人 林怡純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25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6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30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薛嘉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30 日書記官 劉庭君 ┌─────────────────────────────────┐ │附表: 106年度除字第730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數 │ ├──┼─────────────┼────────┼───┼───┤ │0001│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4-ND-212436-1 │1 │1000 │ ├──┼─────────────┼────────┼───┼───┤ │0002│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4-NX-85355-5 │1 │97 │ ├──┼─────────────┼────────┼───┼───┤ │0003│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5-NX-93943-7 │1 │163 │ ├──┼─────────────┼────────┼───┼───┤ │0004│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6-NX-101349-5 │1 │1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