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75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7 月 27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750號聲 請 人 劉文政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29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6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27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李家慧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27 日書記官 劉冠伶 ┌──────────────────────────────┐ │附表: 106年度除字第750號 │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 數 │ ├──┼───────────┼────────┼──┼───┤ │0001│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082ND0371546-2 │ 1 │ 1000 │ ├──┼───────────┼────────┼──┼───┤ │0002│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087ND0290001-3 │ 1 │ 1000 │ ├──┼───────────┼────────┼──┼───┤ │0003│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080NX0036826-1 │ 1 │ 664 │ ├──┼───────────┼────────┼──┼───┤ │0004│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086NX0022745-4 │ 1 │ 366 │ ├──┼───────────┼────────┼──┼───┤ │0005│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087NX0032984-6 │ 1 │ 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