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1 月 2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84號 聲 請 人 洪淑惠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149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1月7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20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汪曉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20 日書記官 洪仕萱 ┌────────────────────────────┐ │附表: 106年度除字第84號 │ ├──┬──────────┬────────┬──┬──┤ │編號│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 │ │ │ │ │ │ │ │ │ │ │ │ ├──┼──────────┼────────┼──┼──┤ │0001│秋雨創新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59894-2 │1 │1000│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