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司票字第1339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8 月 0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票字第13395號聲 請 人 謝易仁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磊鑫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陳明相對人為磊鑫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抑為磊鑫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楊國治?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涂承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