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116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10 月 0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1165號聲 請 人 范翠倫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85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年9月9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8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許勻睿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8 日書記官 詹玗璇 ┌──────────────────────────────────┐ │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1165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數│ 股數 │ ├──┼──────────────┼─────────┼──┼───┤ │0001│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100ND0031013 5 │1 │1,000 │ ├──┼──────────────┼─────────┼──┼───┤ │0002│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100NX0003495 4 │1 │934 │ ├──┼──────────────┼─────────┼──┼───┤ │0003│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101NX0004357 0 │1 │973 │ ├──┼──────────────┼─────────┼──┼───┤ │0004│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102NX0005241 0 │1 │876 │ ├──┼──────────────┼─────────┼──┼───┤ │0005│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92ND0009601 1 │1 │1,000 │ ├──┼──────────────┼─────────┼──┼───┤ │0006│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92ND0009602 1 │1 │1,000 │ ├──┼──────────────┼─────────┼──┼───┤ │0007│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93NX0000813 8 │1 │280 │ ├──┼──────────────┼─────────┼──┼───┤ │0008│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94NX0001726 0 │1 │387 │ ├──┼──────────────┼─────────┼──┼───┤ │0009│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95NX0002598 1 │1 │2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