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144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11 月 16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1442號聲 請 人 林建孝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110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年11月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16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賴秋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16 日書記官 黃國焜 ┌────────────────────────────────┐ │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1442號│ ├──┬────────────┬───────┬──┬──┬──┤ │編號│ 發行公司 │ 股票號碼 │種類│張數│股數│ ├──┼────────────┼───────┼──┼──┼──┤ │0001│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87466-6 │仟股│1 │1000│ ├──┼────────────┼───────┼──┼──┼──┤ │0002│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87467-8 │仟股│1 │1000│ ├──┼────────────┼───────┼──┼──┼──┤ │0003│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87468-0 │仟股│1 │1000│ ├──┼────────────┼───────┼──┼──┼──┤ │0004│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87469-1 │仟股│1 │1000│ ├──┼────────────┼───────┼──┼──┼──┤ │0005│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87470-8 │仟股│1 │1000│ ├──┼────────────┼───────┼──┼──┼──┤ │0006│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87471-0 │仟股│1 │1000│ ├──┼────────────┼───────┼──┼──┼──┤ │0007│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X0017943-3 │零股│1 │ 220│ ├──┴────────────┴───────┴──┴──┴──┤ │合計:7張,6,220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