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16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12 月 26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1686號聲 請 人 王健敏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123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年11月14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6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徐千惠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6 日書記官 林妙穗 ┌─────────────────────────────┐ │附表: 107 年度除字第1686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0001│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6-ND-0063414-9 │1 │1000│ ├──┼──────────┼─────────┼──┼──┤ │0002│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6-ND-0063415-0 │1 │1000│ ├──┼──────────┼─────────┼──┼──┤ │0003│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6-ND-0063416-2 │1 │1000│ ├──┼──────────┼─────────┼──┼──┤ │0004│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6-NX-0004510-0 │1 │3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