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81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9 月 1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訴字第814號原 告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雲鵬 訴訟代理人 黃瓊瑩 被 告 潤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楊文虎 被 告 王音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因被告兼被告潤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楊文虎、被告王音之業已逃匿,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以108年北檢泰偵列緝字第2568號發布通緝在案,有 臺灣高等法院通緝紀錄表2紙在卷可查,足認被告應為送達之處 所不明。為免訴訟遲延,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第3項規定,依職權命將應送達於被告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 期日通知書為公示送達,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10 日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林春鈴 法 官 林玲玉 法 官 王沛元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6 日書記官 賴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