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142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11 月 26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1428號聲 請 人 裕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春麟 訴訟代理人 林玠均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於民國108 年8 月5 日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1000號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8 年11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6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劉娟呈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6 日書記官 周慈怡 ┌─────────────────────────────┐ │附表: │ ├──┬────┬────┬────┬─────┬─────┤ │編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 │ │ │ │ │(新臺幣)│ │ ├──┼────┼────┼────┼─────┼─────┤ │001 │百兆股份│台新國際│108年4月│ 26,130元 │ CI6825538│ │ │有限公司│商業銀行│10日 │ │ │ │ │ │建北分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