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15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1 月 25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151號聲 請 人 劉何素貞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股票,經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133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 年11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25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溫祖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25 日書記官 李佳儒 ┌──────────────────────────────┐ │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151 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 │ │ │0001│(原名:華新麗華電線│1605-76-NX-055779-1 │ 1 │23 │ │ │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 │ │ │0002│(原名:華新麗華電線│1605-77-NX-070658-3 │ 1 │3 │ │ │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03│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1605-77-NX-088100-5 │ 1 │3 │ │ │(原名:華新麗華電線│ │ │ │ │ │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04│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1605-77-NX-109050-9 │ 1 │3 │ │ │(原名:華新麗華電線│ │ │ │ │ │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05│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1605-79-NX-144854-1 │ 1 │108 │ │ │(原名:華新麗華電線│ │ │ │ │ │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06│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1605-79-NX-193101-3 │ 1 │70 │ │ │(原名:華新麗華電線│ │ │ │ │ │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07│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1605-80-NX-258149-2 │ 1 │32 │ │ │(原名:華新麗華電線│ │ │ │ │ │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08│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1605-81-NX-347031-7 │ 1 │22 │ │ │(原名:華新麗華電線│ │ │ │ │ │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09│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1605-81-NX-095473-8 │ 1 │57 │ ├──┼──────────┼──────────┼──┼──┤ │0010│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1605-82-NX-209318-2 │ 1 │32 │ ├──┼──────────┼──────────┼──┼──┤ │0011│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1605-83-NX-309691-0 │ 1 │56 │ ├──┼──────────┼──────────┼──┼──┤ │0012│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1605-84-NX-394331-6 │ 1 │49 │ ├──┼──────────┼──────────┼──┼──┤ │0013│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1605-85-NX-479230-2 │ 1 │73 │ ├──┼──────────┼──────────┼──┼──┤ │0014│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1605-86-NX-0558540-3│ 1 │1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