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19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2 月 12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199號聲 請 人 白林美蘭 訴訟代理人 白如文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166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1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2 月 12 日民事第八庭 法 官 徐淑芬 ┌──────────────────────────────┐ │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199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 1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8NX-008429-8 │1 │500 │ ├──┼───────────┼─────────┼──┼──┤ │ 2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26444-7 │1 │104 │ ├──┼───────────┼─────────┼──┼──┤ │ 3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0NX-036481-0 │1 │120 │ ├──┼───────────┼─────────┼──┼──┤ │ 4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3NX-052020-8 │1 │ 72 │ ├──┼───────────┼─────────┼──┼──┤ │ 5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4NX-069767-1 │1 │ 79 │ ├──┴───────────┴─────────┴──┴──┤ │共計: 875股│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2 月 12 日書記官 賴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