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9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1 月 2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94號聲 請 人 林瑞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155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年12月27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28 日民事第八庭 法 官 江春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28 日書記官 陳湘樺 ┌──────────────────────────────────┐ │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94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種類 │張數│股數 │ ├──┼────────────┼───────┼───┼──┼───┤ │0001│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102512-6 │仟股 │1 │1,000 │ ├──┼────────────┼───────┼───┼──┼───┤ │0002│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102513-8 │仟股 │1 │1,000 │ ├──┼────────────┼───────┼───┼──┼───┤ │0003│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102514-0 │仟股 │1 │1,000 │ ├──┼────────────┼───────┼───┼──┼───┤ │0004│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102515-1 │仟股 │1 │1,000 │ ├──┼────────────┼───────┼───┼──┼───┤ │0005│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102516-3 │仟股 │1 │1,000 │ ├──┼────────────┼───────┼───┼──┼───┤ │0006│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102517-5 │仟股 │1 │1,000 │ ├──┼────────────┼───────┼───┼──┼───┤ │0007│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X0022469-7 │零股 │1 │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