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20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2 月 27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205號聲 請 人 倪鳳仙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1522號公示催告在案 。 二、按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民法第122條定有明文。本件所定申報權 利期間,因原末日即民國109年1月24日為農曆春節例假日,故順延至109年1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故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與法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7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林祐宸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7 日書記官 李云馨 ┌───────────────────────────┐ │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205號│ ├──┬──────────┬───────┬──┬──┤ │編號│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 ├──┼──────────┼───────┼──┼──┤ │0001│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78NX0005629-8│1 │738 │ ├──┼──────────┼───────┼──┼──┤ │0002│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80NX0023173-7│1 │198 │ ├──┼──────────┼───────┼──┼──┤ │0003│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080ND0143093-6│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