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83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7 月 17 日
- 當事人林炳然、林賴美勵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834號 聲 請 人 林炳然 代 理 人 林賴美勵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19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6 月3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1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熊志強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17 日書記官 沈世儒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01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1 1000 0002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1 1000 0003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1 1000 0004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1 1000 0005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1 1000 0006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1 1000 0007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1 1000 0008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0 1 1000 0009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0010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00000-0 1 492 0011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000-0 1 941 0012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0 1 765 0013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0 1 676 0014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000-0 1 710 合計 14 12,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