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172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12 月 30 日
- 當事人韋美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1723號 聲 請 人 韋美伶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139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12月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0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蕭清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0 日書記官 林家鋐 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1723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00000 1 1000 002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00000 1 1000 003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000 1 120 004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000 1 280 005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1ND0000000 1 1000 006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0000 1 8 007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 1 1000 008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 1 1000 009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 1 1000 010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00000 1 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