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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判決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勞小字第3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資遣費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04 月 29 日

  • 當事人
    周慧芬速快輸出股份有限公司徐宗逸

11137 111420 退 10821811073130,00043,66713,000612×13+388×13=13,00019,33328,000÷30×10+30,000÷30×10=19,33323,634退110913調 退193243,66713,00019,33323,634退 滿22912 2331203 111316495% 441 442 78         111     4     29     20         111     4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