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322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塗銷最高限額抵押權登記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2 月 02 日
- 當事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許道義、張清美、何奇翰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3228號 原 告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道義 訴訟代理人 張學禮 被 告 張清美 兼 訴 訟 代 理 人 何奇翰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最高限額抵押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二月二十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台北簡易庭第8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何若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3 日書記官 林俐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