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174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10 月 05 日
- 當事人偉旗汽車有限公司、林從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1745號 聲 請 人 偉旗汽車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從學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89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1年9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5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許純芳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5 日書記官 林蓮女 附表: 111年度除字第1475號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001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A類型 12-D0-00-000000-0 1 1000 002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A類型 12-D0-00-000000-0 1 1000 003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A類型 12-D0-00-000000-0 1 1000 004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A類型 12-D0-00-000000-0 1 1000 005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A類型 12-D0-00-000000-0 1 1000 006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A類型 12-D0-00-000000-0 1 1000 007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A類型 12-D0-00-000000-0 1 1000 008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A類型 12-D0-00-000000-0 1 1000 009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A類型 12-D0-00-000000-0 1 1000 010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A類型 12-D0-00-000000-0 1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