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201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12 月 02 日
- 當事人鄭棠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2019號 聲 請 人 鄭棠仁(即鄭祿枍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本件聲請人主張遺失如附表所示股票,已依法聲請公示催告獲准(案列本院民國111年度司催字第1043號),於民國111年7 月25日公告於本院網站,申報期間3個月業已屆滿,迄今無人 主張權利,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規定聲請除權判決等語;又於申報期間無人申報權利。 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規定,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匡 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 日書記官 劉曉玲 附表: 111年度除字第2019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00000-0 1 830 002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0 1 332 003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0 1 188 004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0 1 590 005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0 1 194 006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000-0 1 213 007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000-0 1 1000 008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000-0 1 48 009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 1 1000 010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0000-0 1 171 011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92ND0000000-0 1 1000 012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92NX0000000-0 1 657 013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95NX0000000-0 1 435 014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96NX0000000-0 1 665 015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97NX0000000-0 1 805 016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98NX0000000-0 1 816 017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99NX0000000-0 1 628 018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100NX0000000-0 1 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