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3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停止執行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1 月 30 日
- 當事人韓金館餐飲股份有限公司、鄧筑双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36號 聲 請 人 韓金館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鄧筑双 代 理 人 張進豐律師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停止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鈞院110年度司執字第60285號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下稱系爭執行事件),其所執行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之拍賣標的業經聲請人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為此聲請供擔保停止執行等語。 二、經查,系爭執行事件於民國112年1月10日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因仍無人應買而終結,以上業經調閱上開卷證查明屬實。是聲請人所聲請停止之案件其執行程序均已終結,無從停止。從而聲請人聲請停止強制執行,於法無據,應予駁回。 三、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30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禎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30 日書記官 葉佳昕 附表: 110年司執字第60285號 編號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利範圍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 方公 尺 1 臺北市 中山區 正義 三 252 768 10000分之426 備考 重測前:正大段2小段13地號,2466建號基地之應有部分。 2 臺北市 中山區 正義 三 252 768 10000分之414 備考 重測前:正大段2小段13地號,2467建號基地之應有部分。 編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 ----------- 建 物 門 牌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樓 層 面 積 合 計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2466 臺北市○○區○○段○○段000地號 ------------ 臺北市○○區○○○路0段00巷00號之2 5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一層:101.80 合計:101.8 停車場 36.16 全部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分2522建號(677.11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427) 2 2467 臺北市○○區○○段○○段000地號 ------------ 臺北市○○區○○○路0段00巷00號之3 5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一層:89.47 合計:89.47 停車場 44.57 全部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分2522建號(677.11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