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二六三二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2 年 07 月 2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二六三二號 聲 請 人 甲○○ 右聲請人因遺失支票,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人陳稱:聲請人因遺失如附表所示之附票,業經鈞院以九十一年催字第 五七九三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茲因申報期間已經屆滿無人主張權利,為此聲請 判決宣告該股票無效云云。 二、按公示催告之公告應黏貼於法院之牌示處並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民事訴訟法 第五百四十二條定有明文。查聲請人並未將本院九十一年催字第五七九三號准為 公示催告裁定全文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其聲請自有未合,應予駁回。 三、爰依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第七十八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七 月 二十八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慈惠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七 月 二十九 日 書記官 林秀娥 ┌───────────────────────────────────────────────────┐ │附表: 九十一年度催字第五七九三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1 │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0 │ │ │ │ │ ├──┼───────────────┼──────────────┼────┼───┼────┼───┤ │01│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一 │ │ │ │ │ ├──┼───────────────┼──────────────┼────┼───┼────┼───┤ │2 │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二 │ │ │ │ │ ├──┼───────────────┼──────────────┼────┼───┼────┼───┤ │3 │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四 │ │ │ │ │ ├──┼───────────────┼──────────────┼────┼───┼────┼───┤ │4 │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0 │ │ │ │ │ ├──┼───────────────┼──────────────┼────┼───┼────┼───┤ │5 │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二 │ │ │ │ │ ├──┼───────────────┼──────────────┼────┼───┼────┼───┤ │6 │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四 │ │ │ │ │ ├──┼───────────────┼──────────────┼────┼───┼────┼───┤ │7 │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六 │ │ │ │ │ ├──┼───────────────┼──────────────┼────┼───┼────┼───┤ │8 │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八 │ │ │ │ │ ├──┼───────────────┼──────────────┼────┼───┼────┼───┤ │9 │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0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