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四0六五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12 月 3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四0六五號 聲 請 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甲○○ 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二0七一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二 月 三十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振芳 本判決不得上訴。 右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二 月 三十 日 書記官 李淑芬 ┌──────────────────────────────────────────────────┐ │附表: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四0六五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八一─NX─000九五四─九│ │壹 │參佰 │ │ ├─┼───────────────┼──────────────┼────┼───┼────┼───┤ │2│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八二─NX─00三0七0─七│ │壹 │壹佰參拾│ │ ├─┼───────────────┼──────────────┼────┼───┼────┼───┤ │3│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八二─NX─00五一五0─九│ │壹 │壹佰玖拾│ │ │ │ │ │ │ │伍 │ │ ├─┼───────────────┼──────────────┼────┼───┼────┼───┤ │4│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八三─NX─0一0八九0─三│ │壹 │貳佰貳拾│ │ │ │ │ │ │ │肆 │ │ ├─┼───────────────┼──────────────┼────┼───┼────┼───┤ │5│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八四─NX─0一四一一三─二│ │壹 │貳佰伍拾│ │ │ │ │ │ │ │參 │ │ ├─┼───────────────┼──────────────┼────┼───┼────┼───┤ │6│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八四─NX─0一七五八二─七│ │壹 │伍佰伍拾│ │ ├─┼───────────────┼──────────────┼────┼───┼────┼───┤ │7│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八五─NX─0二七七六0─0│ │壹 │陸佰陸拾│ │ ├─┼───────────────┼──────────────┼────┼───┼────┼───┤ │8│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八六─NX─0000000─│ │壹 │玖佰貳拾│ │ │ │ │九 │ │ │肆 │ │ ├─┼───────────────┼──────────────┼────┼───┼────┼───┤ │9│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八七─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六 │ │ │ │ │ ├─┼───────────────┼──────────────┼────┼───┼────┼───┤ │0│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八七─NX─0000000─│ │壹 │貳佰伍拾│ │ │1│ │0 │ │ │ │ │ ├─┼───────────────┼──────────────┼────┼───┼────┼───┤ │1│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八七─NX─0000000─│ │壹 │參佰玖拾│ │ │1│ │一 │ │ │肆 │ │ ├─┼───────────────┼──────────────┼────┼───┼────┼───┤ │2│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X─0000000─│ │壹 │伍佰參拾│ │ │1│ │九 │ │ │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