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44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4 年 02 月 25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4年度除字第445號聲 請 人 丁○○ 己○○ 戊○○ 乙○○ 甲○○ 兼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丙○○ 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94年2月22日辯論終結, 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3年度催字第247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4年1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4 年 2 月 25 日民事第五庭法 官 林秀圓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4 年 2 月 25 日書記官 林蓮女 ┌───────────────────────────────────────────────────┐ │附表: 94年度除字第445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1 │中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69-NB-0000000-000 │ │2 │20 │ │ ├──┼───────────────┼──────────────┼────┼───┼────┼───┤ │002 │中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69-NC-0000000-000 │ │8 │800 │ │ ├──┼───────────────┼──────────────┼────┼───┼────┼───┤ │003 │中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69-ND-0000000 │ │1 │1000 │ │ ├──┼───────────────┼──────────────┼────┼───┼────┼───┤ │004 │中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1-NB-0000000-000 │ │4 │40 │ │ ├──┼───────────────┼──────────────┼────┼───┼────┼───┤ │005 │中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1-NC-0000000-000 │ │6 │600 │ │ ├──┼───────────────┼──────────────┼────┼───┼────┼───┤ │006 │中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1-ND-0000000-000 │ │3 │3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