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除字第35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5 年 02 月 23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5年度除字第359號聲 請 人 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4年度催字第142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如附表所示申報權利期間屆滿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5 年 2 月 23 日民事第四庭法 官 劉又菁 ┌──────────────────────────────────────────────────────────────┐ │附表: 95年度除字第359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金額(新台幣) │發 票 日│ 支 票 號 碼 │申報權利期間屆滿日│ │ │ │ │ │ │ │ │ ├──┼─────────┼────────┼─────────┼───────────┼────────┼─────────┤ │001 │富群超商股份有限公│高雄銀行台北分行│32,445元 │94年4月22日 │0000000 │94年12月6日 │ │ │司 │ │ │ │ │ │ ├──┼─────────┼────────┼─────────┼───────────┼────────┼─────────┤ │002 │富群超商股份有限公│高雄銀行台北分行│32,445元 │94年5月22日 │0000000 │95年1月6日 │ │ │司 │ │ │ │ │ │ ├──┼─────────┼────────┼─────────┼───────────┼────────┼─────────┤ │003 │富群超商股份有限公│高雄銀行台北分行│32,445元 │94年6月22日 │0000000 │95年2月6日 │ │ │司 │ │ │ │ │ │ ├──┼─────────┼────────┼─────────┼───────────┼────────┼─────────┤ │004 │富群超商股份有限公│高雄銀行台北分行│32,445元 │94年7月22日 │0000000 │同上 │ │ │司 │ │ │ │ │ │ ├──┼─────────┼────────┼─────────┼───────────┼────────┼─────────┤ │005 │富群超商股份有限公│高雄銀行台北分行│32,445元 │94年8月22日 │0000000 │同上 │ │ │司 │ │ │ │ │ │ ├──┼─────────┼────────┼─────────┼───────────┼────────┼─────────┤ │006 │富群超商股份有限公│高雄銀行台北分行│32,445元 │94年9月22日 │0000000 │同上 │ │ │司 │ │ │ │ │ │ ├──┼─────────┼────────┼─────────┼───────────┼────────┼─────────┤ │007 │富群超商股份有限公│高雄銀行台北分行│32,445元 │94年10月22日 │0000000 │同上 │ │ │司 │ │ │ │ │ │ ├──┼─────────┼────────┼─────────┼───────────┼────────┼─────────┤ │008 │富群超商股份有限公│高雄銀行台北分行│32,445元 │94年11月22日 │0000000 │同上 │ │ │司 │ │ │ │ │ │ ├──┼─────────┼────────┼─────────┼───────────┼────────┼─────────┤ │009 │富群超商股份有限公│高雄銀行台北分行│32,445元 │94年12月22日 │0000000 │同上 │ │ │司 │ │ │ │ │ │ ├──┼─────────┼────────┼─────────┼───────────┼────────┼─────────┤ │010 │富群超商股份有限公│高雄銀行台北分行│32,445元 │95年1月22日 │0000000 │同上 │ │ │司 │ │ │ │ │ │ ├──┼─────────┼────────┼─────────┼───────────┼────────┼─────────┤ │011 │富群超商股份有限公│高雄銀行台北分行│32,445元 │95年2月22日 │0000000 │同上 │ │ │司 │ │ │ │ │ │ ├──┼─────────┼────────┼─────────┼───────────┼────────┼─────────┤ │012 │富群超商股份有限公│高雄銀行台北分行│32,445元 │95年3月22日 │0000000 │同上 │ │ │司 │ │ │ │ │ │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5 年 2 月 23 日書記官 楊勝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