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258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10 月 16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除字第2580號聲 請 人 甲 ○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173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6年9 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16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婷玉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16 日書記官 詹雪娥 ┌───────────────────────────┐ │附表: 96年度除字第2580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 │001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02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03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04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05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06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07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08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09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10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11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12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13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14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15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 │1 │1000│ ├──┼──────────┼───────┼──┼──┤ │016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91NX0000000-0 │1 │4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