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司催字第266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11 月 1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催字第2668號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股票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二十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1 月 11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嘉怡 ┌─────────────────────────────┐ │附表: 98年度司催字第2668號 │ ├──┬──────────┬─────────┬──┬──┤ │編號│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 ├──┼──────────┼─────────┼──┼──┤ │001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02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03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04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05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06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07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08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09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10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11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12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13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14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15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16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17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18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19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20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21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22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23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24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25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26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27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28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29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30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31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32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33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34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35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36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37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38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39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40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41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42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43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44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45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46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47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48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49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050 │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 │1 │1000│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1 月 11 日書 記 官 陳麗霞 附記: 一、公示催告全文請先核對無誤後,於20日內將公示催告全文刊登新聞紙1 日-附記部分不必刊登(登報後,請自行核對所登內容有無錯誤)。 二、有關刊登事宜,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三、未依規定刊載報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請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 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及報紙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 ★★五、限登全國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