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除字第36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02 月 27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8年度除字第360號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股票,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人陳稱:聲請人因遺失如附表編號1至15、編號25 之股票16紙,前經聲請鈞院以97年度催字第2412號裁定准許公示催告在案,茲申報權利期間已滿,並無人申報權利,為此聲請判決宣告該股票無效云云(參本院卷民國98年2 月26日言詞辯論筆錄)。 二、查聲請人就同一事件前業向本院聲請宣告系爭股票無效,並經本院以97年度除字第3126號宣告該證券無效,有該判決書在卷可稽,聲請人重複聲請,顯無理由,應予駁回。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47 條、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27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靜茹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27 日書記官 鄭雅雲 ┌─────────────────────────┐ │附表: 98年度除字第360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 ├──┼──────────┼─────┼──┼──┤ │001 │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D005404│1 │1000│ ├──┼──────────┼─────┼──┼──┤ │002 │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D005405│1 │1000│ ├──┼──────────┼─────┼──┼──┤ │003 │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D005406│1 │1000│ ├──┼──────────┼─────┼──┼──┤ │004 │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D005645│1 │1000│ ├──┼──────────┼─────┼──┼──┤ │005 │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D005646│1 │1000│ ├──┼──────────┼─────┼──┼──┤ │006 │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D005647│1 │1000│ ├──┼──────────┼─────┼──┼──┤ │007 │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D005666│1 │1000│ ├──┼──────────┼─────┼──┼──┤ │008 │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D005806│1 │1000│ ├──┼──────────┼─────┼──┼──┤ │009 │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D006305│1 │1000│ ├──┼──────────┼─────┼──┼──┤ │010 │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D006306│1 │1000│ ├──┼──────────┼─────┼──┼──┤ │011 │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D006307│1 │1000│ ├──┼──────────┼─────┼──┼──┤ │012 │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D012329│1 │1000│ ├──┼──────────┼─────┼──┼──┤ │013 │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D012330│1 │1000│ ├──┼──────────┼─────┼──┼──┤ │014 │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D017408│1 │1000│ ├──┼──────────┼─────┼──┼──┤ │015 │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D030553│1 │1000│ ├──┼──────────┼─────┼──┼──┤ │025 │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D006304│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