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司催字第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1 月 05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催字第22號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股票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二十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5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鄧仁誠 ┌─────────────────────────────┐ │附表: 99年度司催字第22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 │001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70ND0000000-0 │1 │1000│ ├──┼────────────┼───────┼──┼──┤ │002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0 │1 │1000│ ├──┼────────────┼───────┼──┼──┤ │003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0 │1 │1000│ ├──┼────────────┼───────┼──┼──┤ │004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0 │1 │1000│ ├──┼────────────┼───────┼──┼──┤ │005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 │1 │1000│ ├──┼────────────┼───────┼──┼──┤ │006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 │1 │1000│ ├──┼────────────┼───────┼──┼──┤ │007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69NX0000000-0 │1 │229 │ ├──┼────────────┼───────┼──┼──┤ │008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70NX0000000-0 │1 │533 │ ├──┼────────────┼───────┼──┼──┤ │009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70NX0000000-0 │1 │176 │ ├──┼────────────┼───────┼──┼──┤ │010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71NX0000000-0 │1 │523 │ ├──┼────────────┼───────┼──┼──┤ │011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72NX0000000-0 │1 │456 │ ├──┼────────────┼───────┼──┼──┤ │012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73NX0000000-0 │1 │499 │ ├──┼────────────┼───────┼──┼──┤ │013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74NX0000000-0 │1 │545 │ ├──┼────────────┼───────┼──┼──┤ │014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75NX0000000-0 │1 │396 │ ├──┼────────────┼───────┼──┼──┤ │015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0 │1 │614 │ ├──┼────────────┼───────┼──┼──┤ │016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 │1 │185 │ ├──┼────────────┼───────┼──┼──┤ │017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0 │1 │995 │ ├──┼────────────┼───────┼──┼──┤ │018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 │1 │915 │ ├──┼────────────┼───────┼──┼──┤ │019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 │1 │957 │ ├──┼────────────┼───────┼──┼──┤ │020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 │1 │385 │ ├──┼────────────┼───────┼──┼──┤ │021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 │1 │399 │ ├──┼────────────┼───────┼──┼──┤ │022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 │1 │413 │ ├──┼────────────┼───────┼──┼──┤ │023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 │1 │232 │ ├──┼────────────┼───────┼──┼──┤ │024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000-0 │1 │778 │ ├──┼────────────┼───────┼──┼──┤ │025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89NX0000000-0 │1 │918 │ ├──┼────────────┼───────┼──┼──┤ │026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90NX0000000-0 │1 │293 │ └──┴────────────┴───────┴──┴──┘ 附記:一、公示催告全文請先核對無誤後,於20日內將公示催告全文刊登新聞紙 1日-附記部分不必刊登(登報後,請自行核對所登內容有無錯誤)。 二、有關刊登事宜,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三、未依規定刊載報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請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 3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及報紙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 ★★五、限登全國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