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252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12 月 2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除字第2525號聲 請 人 蔡小櫻 訴訟代理人 黃淑娟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124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9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8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姜悌文 ┌───────────────────────────────────┐ │附表: 99年度除字第2525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 ├──┼──────────┼─────────────┼───┼───┤ │001 │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0-ND-057000~80-ND-057007 │8 │8000 │ ├──┼──────────┼─────────────┼───┼───┤ │002 │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0-ND-058456~80-ND-058457 │2 │2000 │ ├──┼──────────┼─────────────┼───┼───┤ │003 │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1-ND-062230~81-ND-062237 │8 │8000 │ ├──┼──────────┼─────────────┼───┼───┤ │004 │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1-ND-064119~81-ND-064120 │2 │2000 │ ├──┼──────────┼─────────────┼───┼───┤ │005 │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2-ND-067895~82-ND-067901 │7 │7000 │ ├──┼──────────┼─────────────┼───┼───┤ │006 │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3-ND-076045~83-ND-076055 │11 │11000 │ ├──┼──────────┼─────────────┼───┼───┤ │007 │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4-ND-080963~84-ND-080973 │11 │11000 │ ├──┼──────────┼─────────────┼───┼───┤ │008 │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5-ND-084353~85-ND-084364 │12 │12000 │ ├──┼──────────┼─────────────┼───┼───┤ │009 │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4-ND-082181~84-ND-082182 │2 │2000 │ ├──┼──────────┼─────────────┼───┼───┤ │010 │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2-ND-070162 │1 │1000 │ ├──┼──────────┼─────────────┼───┼───┤ │011 │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2198 │1 │64 │ ├──┼──────────┼─────────────┼───┼───┤ │012 │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2813 │1 │16 │ ├──┼──────────┼─────────────┼───┼───┤ │013 │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4984 │1 │996 │ ├──┼──────────┼─────────────┼───┼───┤ │014 │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4-NX-005982 │1 │398 │ └──┴──────────┴─────────────┴───┴───┘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8 日書記官 羅振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