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57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3 月 3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除字第573號聲 請 人 乙○○○即黃慶成. 代 理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275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2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楊晉佳 ┌─────────────────────────────────┐ │附表: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種類│張數│股數│ ├──┼─────────────┼───────┼──┼──┼──┤ │001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6ND000000-0 │股票│1 │1000│ ├──┼─────────────┼───────┼──┼──┼──┤ │002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6ND000000-0 │股票│1 │1000│ ├──┼─────────────┼───────┼──┼──┼──┤ │003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6ND000000-0 │股票│1 │1000│ ├──┼─────────────┼───────┼──┼──┼──┤ │004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7ND000000-0 │股票│1 │1000│ ├──┼─────────────┼───────┼──┼──┼──┤ │005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 │股票│1 │1000│ ├──┼─────────────┼───────┼──┼──┼──┤ │006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 │股票│1 │1000│ ├──┼─────────────┼───────┼──┼──┼──┤ │007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 │股票│1 │94 │ ├──┼─────────────┼───────┼──┼──┼──┤ │008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4ND000000-0 │股票│1 │1000│ ├──┼─────────────┼───────┼──┼──┼──┤ │009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 │股票│1 │1000│ ├──┼─────────────┼───────┼──┼──┼──┤ │010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 │股票│1 │1000│ ├──┼─────────────┼───────┼──┼──┼──┤ │011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 │股票│1 │273 │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蘇炫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