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判決書

臺北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北勞簡字第16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資遣費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北簡易庭
  • 裁判日期
    98 年 10 月 08 日

                                 98167 989291084 4         27,500x6÷184( 6+30+31+30+31+31+25)=897 897x104=93,288 退退 便 滿滿滿退退滿滿退退退退 26,910×64/12170,430 26,910×38/12×1/249,335 170,43049,335219,765 897x15=13,455 使897x70=62,790 退退滿 427 38913 3922     1261         98    10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