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訴字第195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貪污治罪條例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7 月 16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上訴字第1955號上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賴芝宇 選任辯護人 李瑞玲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巨力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美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陳汝昌 上列二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王東山律師 林孝甄律師 被 告 蕭柏輝 選任辯護人 廖國欽律師 宋重和律師 鄭翔致律師 被 告 李元靖 選任辯護人 鄭富方律師 上列上訴人等人因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 年度訴字第35號,中華民國105 年5 月31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16 日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陳筱珮 法 官 陳德民 法 官 邱滋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芷含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