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字第76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6 月 25 日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上字第762號上 訴 人 楷越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鄧雅如 訴訟代理人 陳純仁律師 被上 訴人 Diligent Int'l Corp. Limited 法定代理人 Liu, Ming-Tsun(即劉明村) 訴訟代理人 鄧雲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25 日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鄭純惠 法 官 詹文馨 法 官 徐福晋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28 日書記官 陳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