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字第8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撤銷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4 月 19 日
- 當事人鴻發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吳宗霖、茂榮大廈管理委員會、張進春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上字第82號 上 訴 人 鴻發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宗霖 訴訟代理人 曾海光律師 被上訴人 茂榮大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張進春 訴訟代理人 沈明欣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2年5月31日上午11時10分在本院第11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19 日民事第二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張松鈞 法 官 許勻睿 法 官 李昆曄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8 日 書記官 蕭麗珍